Wednesday, 9 November 2011

Kampar是个好地方

今天好累,超级无敌累,不想做工。为什么?因为心留了在Kampar

上网余额快用完了。于是fbblog之间,我选择把时间花在亲爱的小布上。因为fb快没东西看了。因为来了这里,就很爱偶尔夜里东写写西写写。

我记得小时候很喜欢写华语作文。每次老师出题让我们发挥,总是费尽心思去把一篇作文写好。有一次,在“假如我是百万富翁”的作文里,出现了这样的一句:假如我是百万富翁,我要请十个老师替我哥哥补习。因为他成绩很差。。。

结果被老师赞有创意,被妈妈发现笑傻了,然后跑去跟爸爸说,爸爸又偷笑。再然后,就去笑阿国国。曾经很喜欢华语作文,可是上了大学,发现这方面好像没什么用处了。可惜咯。不知道我写着写着,会不会有一天变9把刀师妹去?算了,这个可能性跟我在家唱着唱着就唱到变李佳薇的道理一样。想多了。

虽然写了很多看似进入正题的东西,可是我一开始想写的不是这些,是不是很欠打?我想说,Kampar变了我熟悉的地方。除了学业上的压力以外,Kampar其实不错。因为那边比较有人情味,有阿琴阿国国在。当了两天的小孩子。回到Butterworth,突然陌生去了。

在同一个场合,看到同样的一些人,勾起了一些回忆。想念很多东西。想念的意思就是,想起一段超喜欢的回忆,很想回到那段日子,做回那些事。可是过去往往不能重来,所以很多人只能想念、缅怀。因为知道很多东西不能永恒,所以很多人总试着去维持。可是我就是懒惰维持的那种败类。所以与其说想念,不如问对方过得好不好?

有时候,想念可以是开心的,因为曾经拥有。可是有时还蛮不好受的,就好像捉着过去那样。还有一种感觉也是很讨厌。这种感觉叫不舍得。心酸酸胸口闷闷的。可以告诉我为什么人生就必须经历这些吗?=.=

今天看到了公司人不好的一面。所以说,去到哪里还是靠自己比较实在。我知道自己糊涂。每次觉得自己快倒大霉的时候,转个头竟变了幸运的那个。我心里很想说:谢谢你们不求回报的帮我!谢谢你们心里有我这号小人物。超喜欢别人看到我吓到傻掉的样子。一秒也好。好像粒粒酱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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